2014年3月5日 星期三

讀元大寶來台灣卓越50ETF的財務報告書

之前曾經提過,一份財務報告書,是由哪些部份所組成的,可參考如何閱讀一份經會計師查核簽證過的財務報表-要件如何閱讀一份經會計師查核簽證過的財務報表-構成內容

最近因為收到0050的扣繳憑單,對於配發的股息當中,除了一般所謂的營利所得之外,還多了一個租賃所得,感到相當的疑惑,於是上網找了這份資料,一方面想要從這份財務報告裡面找出答案,另一方面,也讓我對於0050有了更加全面性的瞭解。

(對於想要找尋基金財務報告書的朋友們,可參考這篇文章)

在本報告淨資產變動表裡面,可以看到該ETF主要的收入類別,包括所持有標的股票所配發的現金股利出借有價證券所收取的借券收入、利息收入與其他收入(圖片可點擊放大):


現金股利比較單純,在ETF收到持有標的股票所配發的孳息時,直接認列為現金股利收入(若收到的是股票股利,依照財務會計做法,僅註記股數的增加,沒有認列收入的問題。)

借券收入投資人就比較陌生了,以下摘錄該報告書內,對於有價證券借貸的定義:

有價證券借貸交易係指本基金將所持有之有價證券出借,並由借券人以相同種類數量有價證券返還之行為。

而借券收入,就是當借券人因該行為給付給出借人的費用,對於出借人來說,就直接認列為借券收入。

站在稅的角度,當元大寶來投信將現金股利及借券收入分配給基金持有人(也就是信託財產的受益人)時,除了現金之外,還會順便帶出預扣的稅額,以下摘錄該報告書內,對於所得稅負的說明段(圖片可點擊放大):


而當這兩項收入配發給投資人的時候,將會拆成兩種所得類別,營利所得與租賃所得,兩者在結算申報的時候,都必須併入所得總額中申報繳納所得稅;再來,這兩種所得類別,都有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的問題,以下擷取相關租賃所得的解釋令。

財政部710305台財稅第31466
借券收入核屬財產租賃所得應扣繳稅款

"借券人取得之借券收入與融資人取得分享之借券收入,核屬財產租賃所得,貴公司向融券人經收借券收入,於轉付借券人與融資人時,均應依法扣繳所得稅款。"

接下來是費用的部份,在該報告書中,列示相關的費用項目,摘錄如下(圖片可點擊放大):

可以看到,在這一年當中,費用比例最高的是經理費,總共收了將近新台幣3億元,該ETF的經理費為0.32%,按淨資產價值每日計算按月收取,如果你認為這樣的數字很驚人,那麼那些每年收1.5%經理費的主動型基金,應該更無法想像吧?

其次就是一些比率較低的費用,如保管費(0.035%)、指數授權費(0.04%)等等。


後記:這份報告書我反覆看了好幾次,到現在還是有部份內容無法理解,裡面牽涉到很多專有名詞,有興趣的投資人可以自行下載閱讀,相信能讓你們對於基金有更清楚的認識與掌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