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8日 星期日

可轉讓定存單與一般定存的差異

在以前,定存是一般民眾蠻喜歡的一種投資方式,它的優點是風險較低,但也因為這樣,相對地提供較低的報酬給投資人,隨著金融市場發展,市場上的金融商品越來越多的情況下,大部份投資人選擇放棄傳統的定存,進而尋找報酬率比定存高的投資商品,譬如共同基金,股票等等,但是我認為,定存還是有它的意義存在,每個人都應該持有定存,或流動性高的商品,以確保突如其來的資金需求。

這篇文章主要介紹一般民眾所使用的定存,與另一種類似定存的商品,可轉讓定存單的差異,簡單的來說,兩者都具有風險性低,流動性高的特性,但是卻略有不同。

大家應該對可轉讓定存單比較不熟悉,這邊先簡單的介紹一下它的定義,所謂的可轉讓定存單,英文為Negotiable Certificate of Deposite,實務上通常簡稱為NCD,顧名思義,就是取它英文的第一個字,它跟定存很像,只差在它可以自由轉讓,而定存不行,且投資門檻也較傳統定存為高,所以其實蠻少有投資人會去使用它。

當初我為了瞭解這類商品,特地跑去銀行,跟行員講說,是不是有可轉讓定存單的相關資訊或文件可供參考,只見行員露出疑惑的眼神,接著問我說,你為什麼想要買可轉讓定存單?是因為要節稅嗎?還是有其他的目的?

他說,其實在實務上,很少有個人主動提出要買可轉讓定存單,因為它是屬於分離課稅,也就是說,在到期之後,會先依一定的稅率扣取所得稅,而這筆所得就不再併入該年度的所得總額當中課徵所得稅,通常為企業或法人所運用居多。

以下整理了其與傳統定存的差異之處,供讀者朋友們做參考:

第一,轉讓與否不同

這是兩者之間最主要的差別,傳統的定存是無法轉讓的,若臨時有資金的需求,僅能透過解約或質押,進而取得所需的款項。而解約,依規定將損失計息期間利息的兩成,也就是打八折計算。而可轉讓定存單則相反,它可以隨時轉讓予第三人,但是在到期之前無法解約。

第二,投資門檻,持有期間不同

一般傳統的定存,投資人投資的門檻較低,以國泰世華銀行為例,投資人最低僅需新台幣1萬元就可以投資,期間從1個月到3年都有,端看投資人的資金運用狀況而定;而可轉讓定存單,依相關法令規定,銀行須以10萬元的倍數發行,也就是說,投資人若要投資,最低的資金就是新台幣10萬元,相較於傳統定存而言,投資門檻較高,而實務上,共分為七種發行面額,分別是10萬、50萬、100萬、500萬、1,000萬、5,000萬、1億等,而期間從最短1個月,最長1年。

第三,課稅方式不同

不管是傳統定存,還是可轉讓定存單,所得的利息都是屬於應課稅所得,但是兩者課稅的方式略有不同,一般的定存,在每年1-2月的時候,會收到銀行所寄發的利息扣繳憑單,這時候,扣繳憑單上面,可能有扣繳稅款,也可能沒有,端看投資人的利息多寡而定,而這筆所得,應計入個人的所得總額當中課徵所得稅,但是依所得稅法規定,有27萬元的扣除額,只要全年度不超過該標準,該利息就沒有課稅的問題。

而可轉讓定存單,依規定係採分離課稅,於該所得實現時,依規定稅率(目前為10%)先扣取所得稅,而這筆所得,在辦理所得稅申報時,就無須列入計算。

以下取自所得稅法第17條,關於利息扣除額的規定: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之存款利息、儲蓄性質信託資金之收益及公司公開發行並上市之記名股票之股利,合計全年扣除數額以二十七萬元為限。但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免稅之存簿儲金利息及本法規定分離課稅之利息,不包括在內"

總結:

瞭解了兩者之間的差異之後,投資人該如何去選擇呢?這邊有個簡單的判斷標準,如果你全年的利息所得超過法定的扣除額時,那麼可轉讓定存單將比較適合你,也就是當初行員所說的,具有某種程度上的節稅效果;反之,傳統的定存會是比較好的選擇。

對於大多數的民眾來說,後者會是比較好的選擇。


後記1:若有機會,我將分享可轉讓定存單的使用心得,屆時再與投資人做分享。

後記2:關於可轉讓定存單,有找到一個相關的法令,銀行發行可轉讓定期存單作業要點,有興趣的讀者可自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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